大家都看過《魯濱遜漂流記》,魯濱遜是書籍之中杜撰的人物。現代社會,怎麼可能有這樣的人存在?
但是2003年,一個50歲的流浪漢被人發現,從他的身上人們得知,他從13歲離家出走后,一直住在深山老林之中,流浪了足足43年。
洞窟就是他的家,平時渴了喝山泉,餓了就吃蛇肉、吃山果,身上穿的是獸皮。這樣的人生,不就是《魯濱遜漂流記》中描述的嗎?
發狂流浪漢,洞窟是他家
2003年尋常的一天,一位巡邏的警察和往常一樣,在街頭四處走動。突然,附近的角落里傳出一聲巨響,他立即跑過去查看。
只見一個邋里邋遢的流浪漢,此時正在瘋狂地用腳踢著自動販賣機,大有一種不踢爆它不罷休的架勢。
警察立即上去阻攔,不料流浪漢不僅不配合,甚至還揮舞著拳頭,向警察挑釁。
很快,警察就通知了其他同事,最終幾個人一起將這名流浪漢給制止住了。
近距離接觸這名流浪漢,警察發現他的身上氣味刺鼻,渾身長滿了半寸長的毛發,活脫脫就像是一個野人。
將流浪漢帶到警察局以后,警察把他送進了洗澡間,(打)算讓他好好洗個澡。
剛開始的時候,警察將水溫調到了適中,但是幾分鐘以后,流浪漢突然發出了慘叫,警察沖進去一看,發現他把水溫調到了最高。
在面對調節閥門的時候,流浪漢似乎并不懂這是什麼,就連冷熱水都分不清楚。
最后在幾位警察的配合下,流浪漢被從頭到腳地洗了一遍,期間他十分的不配合,甚至一度(打)算跑出洗漱間。
洗完澡以后,警察發現這是一個大概五十多歲的男子,他骨瘦如柴、胡子花白,顯得十分的滄桑。
被帶出來以后,警察足足審訊了三十多分鐘,才從他的口中慢慢得到了一些答案。
在問到他的家庭住址時,流浪漢十分抗拒,嘴里只是喃喃地說道: 「洞窟,洞窟就是我的家。」
在之后的詢問之中,流浪漢只是咿咿呀呀地,也聽不懂他到底說的是什麼?
為了查清楚流浪漢的身份,以及他到底來自何地?警察將其放了出去,派人悄悄地跟著他。
黃昏時分,流浪漢開始往附近的一處山林走去,三位警察緊緊跟在他的身后,流浪漢沒有發覺到有人跟蹤。
崎嶇不平的小路,到處都是蒼天大樹,地上有一層厚厚的枯枝敗葉,踩在上面發出嘎吱、嘎吱的響聲。
走了大概半個多小時,流浪漢終于在一處山體面前停了下來,直至消失不見。
警察以為自己看花了眼睛,連忙沖了上去,只見周圍的一片灌木叢,卻沒有發現流浪漢的身影。
由于天快黑了,警察只好先行退出了山林,(打)算第二天再來繼續尋找。
第二天一早,幾位警察再次上山,憑借之前的記憶,再次來到了流浪漢失蹤的地方。
由于時間充沛,警察開始仔細搜尋這處場地,終于在灌木叢的后面,發現了一個隱蔽的洞口,剛好能容納一個人通過。
小心翼翼地進入洞穴以后,眼前豁然開朗,只是接下來看到的一幕,讓警察又十分的震驚。
這個洞穴的內部空間,大概有十來個平方公尺大小,里面雜亂地擺放著一些瓶瓶罐罐,還有一堆破爛的衣服鞋子。
在一個角落里,有一層厚厚的樹葉,看上去似乎是流浪漢晚上睡覺的地方。
最讓人難以忍受的是,洞穴里面散發著一股腐爛和發霉的味道,似乎是什麼動物尸體腐爛散發出來的。
經過仔細地觀察,警察發現在洞穴的地面上,還有不少干涸的血跡,一些角落里面還有一些散落的白骨,看上去是蛇類的尸骸。
茹毛飲血,生食野兔和蛇肉
大清早的,流浪漢卻已經離開了洞穴,不知道去了什麼地方。可能是去尋找食物,也可能是去尋找水源了。
警察沒有翻動洞穴里的任何東西,而是退出洞穴,在外面的灌木叢附近等待流浪漢回來。
大概中午時分,流浪漢終于現身了,讓人駭然的是,他的左手上拎著一條蛇,右手上還抓著一只野兔。
查看了一下四周,發現沒有任何異常之后,流浪漢就坐在了灌木叢旁邊的一塊大石頭上面,接下來的一幕讓警察無比震驚。
只見流浪漢也不生火,直接就咬在了死蛇的身上,一口一口地吃著蛇肉。此情此景,只能用茹毛飲血來形容,場面十分的血腥。
整條蛇被吃完以后,流浪漢又開始準備食用野兔,他麻利地將兔皮扒了下來,接著還將其在自己的身上比劃了一下,似乎(打)算用兔皮來做衣服。
在警察暗暗的注視下,流浪漢吃了一部分野兔肉后,緊接著就進入了洞穴,之后一直沒有再出來過。
由于流浪漢的表現如此另類,警察害怕他會傷人,于是決定暫時退回去,等繼續加派人手以后,爭取一次性抓住這名流浪漢。
在回去的時候,警察特地往流浪漢回來的方向探索,在不遠處的樹林里面,警察發現了幾個陷阱,應該是流浪漢用來抓捕野獸的。
一根粗粗的繩索(打)了一個活結,被擺成圓形放在地上,中心位置放了一些野果子,不遠處還有一根彎曲的棍子連接,一有動物進去捕食,會帶動繩索拉緊,野獸就進入了圈套。
在另一個地方,警察還看到地上挖了一個1米多深的方洞,上面有枯樹枝和樹葉掩蓋著,下面固定著幾根尖尖的竹子,似乎是用來抓捕大型野獸的。
在這個人跡罕至的叢林之中,生活著一個像野人一樣的流浪漢,警察覺得一定要搞清楚他的來歷,并且對其進行一些必要的救助。
下午3時許,在數十位警察的圍追堵截之下,流浪漢被控制住了,并且帶回了警局接受調查。
在被人抓住的時候,流浪漢發出了歇斯底里的吼叫聲,身體一直在扭個不停,力氣也比普通人大上不少。
在警局里面,警察為了從流浪漢嘴里得到一些消息,拿出了美味的飯菜,用以誘惑流浪漢開口。
最終,從流浪漢斷斷續續的言語中,警察聽到了一個地名。作為一個重大線索,警察立即就開始實地走訪。
經過長達數十天的調查,警察終于鎖定了流浪漢的家庭,但是隨之而來的答案,卻讓他們無比的震驚!
13歲因家(暴)離家出走,躲進深山43年
這名流浪漢叫「加村」,出生在一個貧窮的家庭,家中兄弟姐妹7個,他是最小的一個。
在他13歲那年,一家人正圍在桌子上吃飯,只有加村的碗里沒有放菜,其他兄弟姐妹碗里都有菜。
父母的這個疏忽,讓加村十分的生氣,于是就質問父親為什麼要這麼做?結果換來了父親的一頓大罵。
除此之外,日常生活中加村也常常挨(打),穿的衣服鞋子,也都是哥哥們穿過的,就連飯也是給吃得最少的。
因為這個原因,加村覺得父母太過偏心了,所以在發生了此事以后,加村一怒之下就離家出走了。
加村一路走一路哭,最後來到了一個大山的前面,再加上天也快黑了,他的內心有恐懼,而更多的是憤怒和難過。
沿著鐵路,加村走了一天,他曾無數次地回頭,但沒有人追上來。累到實在走不動,加村枕著書包就睡著了。
第二天一早,加村走進了這座大山,最終在一處灌木叢的后面,發現了一個天然的洞窟,里面十分的寬敞干燥。
在野外想要生存下來,意味著所有的食物都需要從大自然中獲得。
加村穿梭在叢林中,先是摘野果、采蘑菇、喝山泉水為生。但是果子畢竟無法長期充饑,他就試探著抓各種小動物,老鼠、兔子、甚至蛇都是他的食物。
之前在家里幫父親干活所學的技巧,此時也都派上了用場。後來他通過觀察動物的習性,制作了捕獵兔子、小鳥的工具、陷阱,食物漸漸豐富起來。
洞窟生活雖然很辛苦,但沒有了父母的毒(打)辱罵,心靈是自由的,日子也還算愜意。
因為營養不良,加村看起來十分的瘦弱。但同時他的生存技能也越來越高超,終于可以毫不膽怯地獨自生存下去。
他已經不滿足于只抓捕小兔子小老鼠了,加村在地上挖了一個巨大的坑,里面埋上了幾十根尖尖的竹子,最終用陷阱逮到了一只野豬。
野豬肉成了加村漂泊43年,唯一一次吃到的最美味的食物,而野豬皮則被他做成了一件衣服,穿上這件獸皮衣,加村活脫脫地就像是一個野人。
得到救助,如今成為了果園主人
2003年,加村所在的大山被開發了,昔日的洞窟也面臨著被夷為平地的風險,再加上大山里面找不到食物,餓著肚子的加村,只能選擇下山。
在一個自動販賣機里面,加村看到了一些食物,于是他瘋狂地開始踢(打)售賣機,結果被警察給當街抓住了。
正是因為這件事情,加村的身份才被揭開了。之后警察開始幫助加村融入社會,經過長達半年的幫扶,如今的加村擁有了一個自己的果園。
每天都能看到,加村在果園里忙前忙后,照料著他親手種植的上百棵果樹。
而最讓加村開心的是,只要到了秋天果子成熟的季節,就會有很多小孩子跑到果園玩。聽著孩子們的歡聲笑語,加村感覺無比的快樂。
正式安頓下來的那天,加村與大山告了別。離開的時候,陽光照在加村的身上,他說: 「我第一次覺得活著真好,活著是一件快樂事。」
從加村的身上,我們看到了人類生命的偉大,在惡劣的自然環境下,人類依然能夠憑借自身的能力征服自然。
但是加村是可憐的,也是可悲的,他在家(暴)中成長,最終選擇了躲進深山,與世隔絕43年,他所經歷過的痛苦,又有幾個人能夠體會呢。